巴彦淖尔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五个精准”助推脱贫攻坚

26.05.2016  11:04

巴彦淖尔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五个精准”助推脱贫攻坚

 

根据“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和“全区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暨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近日,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与巴彦淖尔市市农业银行认真研究,坚持“五个精准”助推脱贫攻坚。

第二季度,计划新增贷款3亿元以上,有贷款需求、有生产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要覆盖70﹪,2017年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全面实行“免担保、免抵押、简化流程、延长贷款期限”。

(一)精准发力。精准是新时期赋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核心内容,事关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成败,要求各旗县区一定要提高认识,精准推进。一是在扶持对象上要精准,必须把有贷款需求、有生产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扶持的主要对象,逐户研究,逐户落实,做到应贷尽贷。二是在扶持措施上要精准,必须把产业扶持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先选择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看好的产业,为贫困农牧民增收脱贫奠定扎实的基础。三是在落实政策上要精准,特别是在贷款用途、期限、流程和利率等方面要精准。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主要用于生产发展,贷款期限一次授信、三年有效,并根据贫困户生产周期、灵活掌握,最大限度地简化贷款流程,贷款利率不能高于自治区的贴息率。

(二)精准对接。目前巴彦淖尔市建档立卡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37028人已经录入国务院扶贫办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这是精准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根本依据。各旗县区扶贫部门要主动与各旗县区农业银行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各旗县区扶贫部门向农业银行推荐贷款户时要严格审核把关,贷款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与贫困户联保、为贫困户担保的其他农牧户。另一方面,各旗县区农业银行在审核发放贷款时,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确保瞄准贫困户。原则上,没有参与对贫困户联保的其他农牧户贷款,不纳入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风险补偿范围。同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精准创新。一是在联保方式上要创新,全面推进“3﹢1”或者“5﹢2”的联保模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保的其他农牧户,可以作为推荐对象,享受工程贷款,但是自治区和市里不予贴息,各旗县区可以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二是在贷款产品上要创新,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大力推进搬迁户的“安家贷”,此外积极探索就业培训贷、助学贷等贷款新品种,扩大贷款使用范围,提升贷款使用效果。三是在信用体系建设上要创新,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选活动,以更加优惠的利率、更大的贷款额度、更好地服务向信用村、信用好户倾斜,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四是积极推行金融扶贫的“名单制”管理。自治区已经在赤峰市巴林左旗开展试点,主要做法是旗县扶贫部门直接审核推荐贷款户名单,农业银行按照扶贫部门推荐的名单直接发放贷款,发生风险后,风险补偿资金优先代偿,旗县扶贫部门负责贷款的追收或风险认定。第二季度开始,各旗县区都要选择一个信用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苏木作为试点。

(四)精准防控。一是密切监测贷款到期情况,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市委、政府已经把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作为考核各旗县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各旗县区、乡镇苏木党委、政府和嘎查村两委是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并狠抓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嘎查村两委、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把握关键环节,从贷前审核到贷后管理,要进行全过程监控,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三是积极开展履约保险工作。各旗县区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履约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增加风险防控能力。凡是开展这项业务的旗县区,农业银行要放大贷款比例,按照风险补偿金比例的1:20发放贷款。

(五)精准宣传。各旗县区要及时总结在精准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并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通过舆论引导,弘扬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正能量,进一步激发贫困农牧民参与金融扶贫、增强自我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发挥金融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