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迅速部署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30.12.2015  12:20

      2015年12月25日下午,税务总局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视频会议结束后,内蒙古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社安立即主持召开所有在家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研究《方案》和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王秦丰副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方案》切中当前税收征管体制时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税收事业的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王秦丰副局长讲话鞭辟入里、具体明确。
      张社安局长强调,全区国税系统要把贯彻执行《方案》和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王秦丰副局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同等重要的“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紧抓不放。并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把握要义,精读细研。 方案》提出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六方面31类改革事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力度大、标准高、时间紧。全系统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高度认识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方案内涵,精读细研改革内容。要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方案》进行全方位学习、解读。 二是强化领导,健全机制。 由内蒙古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珩牵头,迅速形成落实《方案》实施办法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议,与内蒙古地税局协商后向内蒙古党委政府汇报。尽快明确内蒙古地区落实《方案》的相关机制。内蒙古国税部门落实《方案》工作在内蒙古落实《方案》领导机构领导下,由“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推动、督促《方案》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横向互动、纵向联动、整体推动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实施《方案》。 三是列出图表,迅速推进。 具体详细明确每一改革事项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改革举措、改革标准、完成时限等。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参与部门要切实负起配合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改革工作推进要毫不动摇、迅速稳妥,要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 四是正向引导,狠抓落实。 借助各种宣传媒体、渠道,积极正向宣传,凝聚共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监控。全系统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与操守,以“实事求是、马上就办”的效率与作风,敢于担当抓落实。将《方案》贯彻实施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确保改革见举措、见实效,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