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 “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01.04.2016  13:17

  全区各族各界群众: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人们都会怀着一份浓浓的思念之情,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今年,恰逢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近日,民政部等9部门又联合出台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感恩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殡葬改革做出的巨大贡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带头树立创新祭扫、绿色殡葬的发展理念,推进乡风文明,倡导绿色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促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向全区发出如下倡议:

  一、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围绕缅怀革命先烈的主题,积极开展并参与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网上祭英烈”、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等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继承烈士遗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二、摒弃陈规陋习,实行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等场所摆祭品、化纸钱、烧冥物,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提倡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等多样式、现代式祭扫活动,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表达。

  三、节地生态安葬,倡导移风易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面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采取骨灰存放、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培育绿色、文明、健康的现代安葬理念和行为习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影响深远。

    四、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市民群众,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和对亲人的思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化作建设绿色、和谐、平安内蒙古的实际行动。 

  五、推行安全祭祀,共度平安清明。全区各族群众应增强安全意识,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祭祀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严格遵守定点祭祀和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共同维护绿色的生态环境。

  全区各族各界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实际行动,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新风,为提升全区文明水平、构建和谐内蒙古自治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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