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界通行费收费所 获得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4.09.2015  10:42

  9月23日,记者了解到,经清水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估小组数次考核,授予清水河界通行费收费所2014-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建所以来,清水河界收费所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努力打造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工作程序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分配合理化、行动军事化”的“三优五化”为标准;以“微笑是语言,服务是信念,”为宗旨的准军事化管理单位为目标,以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切入点,紧紧围绕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为重心,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广大过往司乘人员提供重要保障。文明单位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也是一个单位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更是推动清水河界收费所今后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清水河界收费所也会在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新的成绩。(记者 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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