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预验收

22.07.2016  09:38

2016年7月20日,满洲里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预验收,在迎接国家十部委正式验收、实现封关运营工作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

此次由满洲里海关牵头,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国税局、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等单位共同组成预验收小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瑞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副厅长赵大勇,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高闻何,政府副市长任国峰出席预验收工作会。

预验收组首先听取了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筹建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对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监管设施和辅助管理平台进行了实地验收。在随后召开的评审会上,预验收小组一致认为,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各项监管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管理平台基本配置》的要求,同意通过预验收。满洲里海关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预验收纪要》,待上报海关总署批准后,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将于今年8月份迎来国家十部委正式验收。

在预验收工作会上,许爱莲表示,2015年3月国务院批复设立满洲里综合保税区,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自治区“一堡一带”建设的殷切期望,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关心支持。自治区首家综合保税区落户满洲里,对满洲里来说既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建设将进一步拓展口岸辐射功能,提升自治区外经贸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层次,为我国沿边开放、西部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乃至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许爱莲说, 一年多来在自治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向北开放领导小组的全力支持下,在满洲里海关、国检及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满洲里全力推动综保区建设工作。今天满洲里综合保税区迎来预验收工作组检查指导工作,帮助满洲里综合保税区查找不足、修正盲点、整改提高,对于综合保税区建设来说这是国家十部委验收的序曲,对于满洲里来说这是新一轮经济腾飞的前奏,希望预验收组各位领导能够在项目建设方面给予充分指导,为综保区未来发展出谋划策,使我们更好发挥这一集聚功能、政策和开放优势的战略平台作用, 深度 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不断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向国家和自治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综合保税区,于2015年3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规划区域面积1.44平方公里,地处满洲里市公路口岸、铁路口岸和航空口岸三大口岸的中心交汇处。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建设得到了国务院、海关总署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领导布小林、云光中等同志多次到海关总署交流沟通,并成立了由分管副主席云光中同志任组长的“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申报和建设工作的快速进行。

满洲里市委书记、市长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专程前往自治区、海关总署及各部委汇报工作,把综保区建设和迎检工作作为今年全市重点项目全力推进。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满洲里海关关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为组长的“满洲里综合保税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分解责任、通力协作,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综合保税区各项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属于国家级特定功能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便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在保税加工方面,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出区免许可证、免出口配额管理。在外汇管理方面,区内企业不实行外汇核销,企业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外商投资者的利润、股息、红利可以汇出境外。满洲里市还将对入区的骨干企业给予其他优惠政策。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销往区内、国内其他特殊监管区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国内外采购商从境外采购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按照区外企业需要分批次办理出库供货。区内企业可开展研发业务,所用境外和国内的仪器、设备、材料等不受产业限制,一律享受免税、保税和退税政策;境外和区外进出的检测货物享受保税政策。在海关监管方面,对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合保税区。区外企业也可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加工后返回区外。海关对于综合保税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或者保税区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在检验检疫方面,从非保税区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又输往非保税区的不实施检验。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验和检疫处理。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此外,对于特殊项目,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满洲里市可视项目 科技 含量、投资规模等因素,采取“一事一议、一项一策”的办法给予优惠。

目前,综合保税区园区已实现“七通一平”,用地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卡口工程、巡逻道路工程、海关特殊监管区业务用房工程、涵洞工程、国检专业设施工程、通关查验设施工程等10项基建工程已全部完工。信息化及辅助平台建设方面,海关监管辅助管理系统、国检监管辅助管理系统、园区经营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等9个系统已全部完成安装调试。招商引资方面,VR芯片一体机及可穿戴设备加工、德国帕希姆国际机场(保税区)跨境电商体验店和保税商品直销商场、汇丰物流、现代之路跨境电商、宝泰国际商城跨境电商、进口琥珀玉石保税加工等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拉动作用强、符合市场导向的优质项目相继落户综合保税区。

内蒙古自治区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布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而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则是自治区第一家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辟建运营将进一步提升满洲里口岸发展档次,为促进航空、铁路、公路三大口岸融合,全市对外开放载体联动发展发挥重要的核心作用。

当前,满洲里市以“服务全国、面向俄蒙、辐射东北亚”为立足点,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口岸、边贸、区位“三大优势”,率先发展保税服务、重点发展国际商贸、引领发展电子信息、创新发展特色金融“四大产业”,着力打造以口岸经济为依托的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以满洲里公路、铁路和航空口岸为优势的分拨配送中心,以冷链物流为特色的现代物流中心,以离岸金融为特色的金融结算中心,以保税功能为基础的高端产业发展中心的“五大中心”。随着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扎实推进,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必将支撑和助力满洲里乃至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