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炯率自治区纪委督导组到林区督导检查工作

05.08.2015  16:13

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光炯率自治区纪委督导组来林区督导检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召开工作汇报会,督导组听取森工集团(林管局)有关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的工作汇报,对林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副书记陈佰山,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哈斯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赵光炯对林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近几年来,森工集团(林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要求,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不断加大,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协调联动,有效提高了问题线索的处置、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国有资产安全得到保障,维护了林区的和谐与稳定。下一步,林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和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能定位,深刻认识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构筑起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按照“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严格按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同时注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多样化,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拔“烂树”、治“病树”,又护“好树”,扎实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陈佰山指出,2015年,森工集团(林管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精神,审议通过了《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下一步,森工集团(林管局)将依据上级改革政策和要求,结合林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进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治理腐败体系和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逐步形成切合改革、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哈斯表示,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考核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等,努力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改革相适应、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