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然被免去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副主席职务

23.06.2015  20:0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 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韩志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6月23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韩志然严重违纪,根据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韩志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资格。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会务组

2015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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