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对巴彦淖尔市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管网及易燃易爆设备设施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11.2014  20:31
      近日,自治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巡视员苗雨率第四督查工作组于3月3日至3月7日深入巴彦淖尔市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管网及易燃易爆设备设施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督查组听取了巴彦淖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于3月4日召集7个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3户涉油涉气企业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座谈,填写了督查工作表、安全隐患统计表和安全隐患检查表,抽查了3户企业的7处安全隐患现场,并在磴口县召开了由长输企业和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隐患治理专题会议。督查组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对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管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辖区内管道走向清楚、图纸齐全,隐患登记造册。二是要加快专项整治工作步伐,对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分工。
    督查组建议:一是市政府要按照“五落实”和“一对一”(即一项安全隐患对应一个整改方案)的要求,尽快专题研究解决已经统计造册的各项安全隐患,并安排做好隐患消除前的巡视、检查、值守等应急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根据存在隐患问题的主导方面,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