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呼和浩特:深化户籍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

31.07.2015  13:44

  为充分发挥户政服务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强化举措提升户政服务质量,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一、深化户籍改革,全面服务广大群众。一是本市农业人口可自由办理“农转非”落户。全市9个旗县区的农业人口可以在呼市任何地方登记为非农业人口,城镇非农业人口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新政策实施近一年来,农业人口自由迁徙落户6829人。二是放宽了购房落户的限制。过去要求按照房屋产权证办理落户手续,现在按照房屋的实际居住登记户口,除了小产权房以外,所有的购买商品房居民均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政策出台后由过去的平均每月落户40人,增加到现在平均每月落户180人,其中大部分落户人是由农村迁入转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从户籍制度改革之初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购房落户人数为14378人。三是简化落户手续。简化了出生上户手续,取消了出生人口上户必须依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方可落户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征收,不再与公安部门落户政策进行捆绑。政策实施以来,解决往年因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落不了户口的遗留问题约3580余人。

  二、落实服务措施,提高群众满意程度。一是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查询服务835人,提供新生儿查询服务1072人,节假日受理户籍业务1256项,节假日采集身份证信息1757人次,提供上门服务353人次。二是加大换发指纹身份证力度。全市上半年累计受理指纹身份证63323张,为中、高考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急需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做到当日采集信息、当日上传,尽快使办证学生拿到身份证,为学生共办理身份证7231张。审核打包上传军人身份证428张。三是取消了户口簿、迁移证、准迁证收费。上半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户口簿38000余本、准迁证12000余张、迁移证7000余张,户籍证明11000余张。四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15年,共解答群众电话咨询8543次,经细致调查并积极协调分局、派出所,按照相关政策,为余123名群众解决历史遗留的落户疑难问题。(丁绍华 王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