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税局“八个强化”切实提高采购工作水平

27.05.2016  19:12

      呼市国税局多措并举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优化采购流程,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领导,强化思想认识。 把落实采购规范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市国税系统采购干部认真学习研究采购规范,全面了解和把握采购规范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对落实采购规范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配齐配强采购人员,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内蒙古国税局要求,将政府采购工作统一划入财务部门管理,市局配备1名政府采购干部,各旗县局配备1名兼职政府采购干部。

      三是健全完善采购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全面系统梳理、完善各项内部制度,修订完成《呼和浩特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确保采购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采购规范,强化依法采购。 严格落实采购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采购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采购,履行各项采购程序。切实把好“信息发布关”,按照规定公布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切实把好“文件编制关”,按照采购规范的规定,以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为依据编制采购文件,加强政策法规部门对采购文件、合同合规性的审查;切实把好“采购评审关”,按照采购规范规定进行开评标、谈判、磋商和询价。

      五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强化人员素质。 5月下旬组织完成对所属旗县局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知识库管理系统向各旗县局及时推送最新政策法规、采购标准流程、标准规范的文书范本、案例、培训课件、资料等,方便基层采购人员随学随用,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六是大力加强检查督导,强化整改落实。 将贯彻落实采购规范情况作为年度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在9月底前对各旗县局落实采购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面不低于30%。运用政府采购计划信息统计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等,适时查询、调阅项目采购文件,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跟踪管理,有效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操作。

      七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采购意识。 充分利用《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税务报》政府采购专版、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上下对落实采购规范重要性的认识,支持采购部门依法履责。认真总结落实采购规范情况,及时宣传报导落实政府采购规范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相互交流。

      八是细化完善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管理。 将落实采购规范情况纳入绩效管理,按照绩效考评标准细则和考评指标对落实政府采购规范实行分档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