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质监局对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单位进行约谈

05.05.2017  17:33

  日前,兴安盟质监局对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的两家企业进行了约谈。
  在约谈过程中,该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通报了两家单位目前在特种设备上的安全管理、检验检测、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认真严肃的安全警示教育,并提供了具体解决办法,下达了处理意见及整改时限。
  约谈会上,两家单位负责人承认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并表示将按照该局提出的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隐患整改,将最终整改结果上报至兴安盟质监局,接受约谈组的核查。
  通过约谈活动,使两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隐患整改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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