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旗环保局三项措施落实新《环境保护法》

19.03.2015  17: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太旗环保局积极作为,周密部署,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政行为。

      一是完善环境执法工作机制。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情况,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二是提升执法人员法制意识。通过执法培训,了解执法的侧重点,从而提高了执法的实效,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使一切工作都在法律规范内活动。三是加强联动执法。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改变以往单兵作战的执法模式,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交叉执法,深入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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