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蒙古实施各类环境违法行政处罚1388件

25.02.2016  09:17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实施以来,自治区各级环保部门依法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集中约谈了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3个区政府、3个园区管委会、2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了燃煤锅炉“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依法追究了违法企业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了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2015年,自治区共实施各类行政处罚1388件,罚款金额8097.7万元,比上年度分别增长了59.5%和64.7%。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办理案件369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4件,罚款金额2131.34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8件;限产停产案件151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28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8件。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102个旗县区、重点园区均完成了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全区共划分了6345个监管网格,初步建立了“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的环境监管网络体系。(马丽侠)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