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玺局长在全区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01.03.2017  22:31

2月19日,杨玺局长出席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了题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典型交流发言。

杨玺指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食品药品法制政府部门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立法工作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与《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自治区人大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执法工作在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带队深入我区执法检查时,对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给予肯定;普法工作被推荐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连续五年在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实绩突出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开展,梳理、调整、完善了部门权责清单,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好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两年多来,先后取消了3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3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已将除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外,28大类39个申证单元171个品种的食品生产许可全部下放到盟市局。截至2016年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30项减少到25项,合理设置流程,简化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

着力创新“科学监管”方式。一是全面推行监管区域网格化、监管内容表格化、监管过程痕迹化、监管手段智能化“四化”监管和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实施单位和部门,多次对各盟市开展“双随机”工作督查,收效良好。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四是加快推行信息化监管,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和蔬菜等品种探索实施全程质量安全追溯,提升了自治区特色食品的市场信誉度。五是强化检验检测监管,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可承担我区95%以上自产食品的检验。强化了盟市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整合了旗县检测中心,初步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筑牢了技术监督基础。2016年,全区累计查办“四品一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案件4007件,责令停产停业52户,吊销经营许可证12户,取缔无证经营106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0个,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5件。七是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渠道。

不断提升“优化服务”水平。一是2016年,共收集9万多家企业基本信息,归集企业基础数据20余万条。二是将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布310项权责清单、“行政权力服务指南”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统计分析报告”等重要信息。三是落实“两证合一”改革。积极推动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工作,2016年全区新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70125张。四是推进“先照后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公布的159项审批事项目录实施审批和管理,对目录之内的,全部实行先核发营业执照后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五是促进产业升级,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伊利、蒙牛、科尔沁牛业、蒙羊等大型乳肉企业为龙头,引领带动中小食品加工企业提升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