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推动锡林郭勒盟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23.05.2016  13:03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统领,敢啃改革硬骨头,以新理念引领发展新实践,推动锡盟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是崇尚创新,争当改革“排头兵”。“狭路相逢勇者胜”,改革事业已行至深水区,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早已完成,唯有破解现实藩篱,才能释放制度红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为此,锡盟民政局在2014年启动了牧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丰富牧区养老政策、形式、投入机制和保障平台,建设“养老育幼”型、“医养保健”型、“民俗颐养”型等不同服务功能的特色养老机构,探索推进“集中居住、养老育幼、政府扶持、多元运营”的牧区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实现了群众住得起、企业办得起、政府扶得起,老人舒心、子女安心、政府放心,达到了老人、子女、企业和政府多方满意。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建成并投入使用9处牧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2852张,入住牧区老年人2700人,填补了全区、全国牧区养老的空白。2016年,锡盟继续深化改革,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要求,锡盟被列为全国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试点地区。按照《锡林郭勒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要求,第一季度,对先期已开始部分统筹任务的锡林浩特市、东乌旗、乌拉盖管理区全面开展了统筹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锡林浩特市、东乌旗、乌拉盖管理区已完成摸底调查工作,正在组织开展人员调整和资金测算,7月份全部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资金补差式发放。纯牧业旗阿巴嘎旗、东苏旗、西乌旗、黄旗年内完成摸底调查和集中审核审批工作,其他地区明年上半年开展试点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低保标准的城乡“二元”,不符合我们对于社会公平的追求,通过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试点工作,锡盟将率先实现低保制度在城乡上的统一,使全盟困难群众,在面临生存的“底线”困境时,平等地享受社会救助,维护他们的生存权利。

  二是厚植开放,有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锡盟民政局一直把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参与式治理的重要力量,2015年,盟民政局联合盟财政局制定出台了《锡盟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意见》(锡民政社字[2015]378号),在具体操作方式上,从培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方法、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社会组织参与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种类、承接主体的条件、材料审查、购买流程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在组织实施上就职责分工、信息公开、舆论宣传三方面提出了要求。2015年,投入120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公益创投项目,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是推进共享,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织牢民生“兜底网”。近日,锡盟民政局联合财政、扶贫部门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根据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名单,按照救助政策和工作规程进行认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托底救助,实现精准扶贫,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 巴菊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