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得病 学校未投保城镇医保理赔难
原标题:在校学生未投保城镇医保遭遇理赔难
邢伟光拿着16万多元的发票欲哭无泪
邢宇的病历和学生证
7月3日,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家长邢伟光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他在该学院上学的儿子最近感到胸闷乏力,到医院检查,发现身患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手术治疗,当他准备给儿子联系医院做手术的时候却发现,在该学院就读3年的儿子,学校竟然没有给投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医保),而是投保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的一个商业保险,这样的商业保险并不包括先天性疾病的赔付。如今孩子的手术在北京安贞医院做完了,花费了这个普通工人家庭变卖家产换来的16万多元,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学生投保了城镇医保,大部分医疗费是可以通过城镇医保进行赔付的,可他的孩子却一分钱也得不到赔付。针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不能参保城镇医保的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投保了商业保险
9月23日,记者见到了从通辽市赶来的邢伟光,他给记者拿出一沓厚厚的病历、手术治疗发票和孩子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他的孩子名叫邢宇,拥有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户籍,是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级工程造价专业3年制大专学生,今年刚刚毕业。病历显示,邢宇所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在北京安贞医院进行的手术治疗,手术做得非常成功,现在正处于3个月的康复阶段。
“7月下旬,检查结果出来以后,我马上就想到和学校联系,可是当时学校已经放假,我就给儿子的班主任打电话,班主任说,学校可能没有给学生投保城镇医保,你找学校问问吧。我听到这个消息都懵了,不知道找谁才好。”邢伟光说。后来经过多方联系,他终于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刘国栋取得了联系,刘国栋在电话里告诉邢伟光,他已经和中华保险的人联系了,孩子有病,保险公司不能不管。不久一位自称是中华保险的业务经理给邢伟光打来电话,告诉他先领孩子去看病,等回来再商量理赔的事情,保险公司不会不管的。
有了保险公司和学校的表态,邢伟光感到心里有了点底,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也没有和学校及中华保险联系,一门心思为孩子的手术筹钱。8月28日,邢宇成功地接受了手术,又经过一个星期的康复观察,出院回家,手术和治疗费16万多元。邢宇出院以后,邢伟光就与学校和中华保险联系,中华保险的汤经理告诉邢伟光,可以带着病历发票等资料过来进行理赔,这些通话都被邢伟光用手机录了下来。
邢伟光告诉记者:“孩子在通辽市上中学的时候,就是由学校统一投保的城镇医保,可是考上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只投保了商业保险,学院有什么权利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剥夺在校学生享受城镇医保的权利?孩子的合法权益由谁来维护?”
保险公司和学校互相推脱
9月24日上午,按照中华保险汤经理的安排,满怀希望的邢伟光拿着资料,来到位于赤峰市新城区金地大厦的中华保险赤峰中心支公司。当他按照汤经理的指点,找到中华保险具体办事人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理赔,如果想得到理赔,必须通过保险仲裁,仲裁赢了,也只能得到约2万元的赔偿。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刘国栋得知中华保险没有按照承诺进行理赔时立即拨打了中华保险有关负责人的电话,要求他们安排人到学校来一趟,当面商量解决。
中华保险的两名业务人员来到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时说,按照保险单中的免责规定,邢宇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属于先天性疾病,不属于理赔范围之内,所以不能理赔,希望学生家长和学校能给予理解。
听到中华保险工作人员这么说,刘国栋处长说:“你们本来答应好的,上次你们跟我说的,要想办法处理,人家学生家长来了,你们就说免责了,不给理赔。你们能不能想办法给处理一些?如果解决不了,下午就向院长汇报一下,以后就不在你们那投保了。”
9月25日,刘国栋给邢伟光打来电话,说他们院长找中华保险领导了,答应理赔,让他再去找中华保险,可是当邢伟光再次来到中华保险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理赔。
10月10日,中华保险汤经理又给邢伟光打来电话说:“你不要总去找学校,你也替学校想想,培养一个学生多不容易。保险公司只能给你2万元,你找记者也没有用,不也得我们来给你处理吗?”
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9月24日,刘国栋在接受采访时说:“学校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这也给今后的工作提了个醒,今后学生需要投保城镇医保,不然再遇到这种事情可就更麻烦了。”
刘国栋说:“由于专业性质的特点,学院一般情况下,对投保什么样的医疗保险是不强迫的,但要求学生投保商业保险。城镇医保,一般情况下,要求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来投保。我们学院的学生,我做过调查,有一部分学生在家里投保着城镇医保,所以,我们就按照我们学院的专业特点,要求我们的汽车专业、建筑专业学生投保商业保险,学院不会给学生投保城镇医保。以前学院也接到有关通知,但并没说要强制给学生投保城镇医保。学院也希望学生投保城镇医保,可是已经投保了商业保险,怕学生不愿意再投保。”
8月4日,中华保险苏经理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该公司从2006年开始,就在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相关业务,2012年以前,每年保额每人21元,理赔项目包括:人身意外伤害,医疗、医疗住院。其中2012年,也就是邢宇入学那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有2190人投保,保费40元,保额58000元。
做法不符合政策
关于在校大学生是否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医保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松山区医保中心吴建伟副主任。吴建伟说:“赤峰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有一个政策,要求在校大学生首先参加城镇医保,然后再去参加一些商业保险,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这种做法不符合政策。”
松山区医保中心给记者提供了一份赤峰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这份(赤政纪字[2009]78号)《研究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医保问题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中明确写明:“鉴于全市一部分学校学生有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情况,会议要求各旗县区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9]57号)精神,认真组织学生首先参保城镇医保,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在这份会议纪要中,记者看到了参会人员中有时任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郝宇平的名字。
“学生参保是属地管理,学生上学期间,户口在学校所在地,医保就要在学校所在地参保。”赤峰市人社局负责人说。
记者查阅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第一项第二条中要求:“2009年9月底前将全部大学生纳入当地城镇医保体系。全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纳入参保范围。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医保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建议走司法途径
10月15日,赤峰市人社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医疗保险分三大块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职工和居民医保归人社局负责,新农合归卫生局合管办负责,两个部门同时推广医保,达到全民医保的目的。在推广的时候就有问题了,赤峰市总人口450万,其中城镇人口100万,农村人口350万,人社部和卫生部都有参保覆盖率达到95%的要求,可是赤峰市实际没有450万人口,现在大约有420万人口,按卫生局和人社局参保覆盖率的要求,就需要到处找人。当年赤峰市开会研究医保的时候,由当时的赤峰市副市长姚云峰主持,赤峰市人社局局长李新华和各学校校长参加会议,出了这个会议纪要,就要求学生参加城镇医保。人社和卫生部门,谁的工作做得多,谁就能完成指标。
这位负责人还说:“当时的赤峰市人社局局长李新华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关系不错,就和他说,要学生参加城镇医保,这个院长答应了,其实应该给学生投保城镇医保,学校院长说的挺好,就是下面的具体工作人员不执行,没有投保城镇医保,而去投保商业保险,这里面肯定有利益交易。”
这位负责人坦言,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混乱的局面,就是因为3种医保多头管理,实际人数又不足,学生参保的界限又不清楚,为完成各自部门的参保人数覆盖率任务,各自想办法,人社部门又没有执法权,才出现学院不给学生投保城镇医保无人问责,学生大病得不到报销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建议邢宇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学校讨个说法。(记者 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