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清明节,对家住包头市的郭林来说,必将终身难忘。她要按照父母的遗愿,把他们的骨灰安葬在树下,让父母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上世纪50年代,郭林的父母从长春支边来到包头,郭林的姥姥、姥爷、奶奶先后在包头去世,3位老人的骨灰掺着花瓣和树叶撒入黄河。2013年,郭林的父母在电视上看到树葬的新闻,决定身后选择树葬。“我和哥哥尊重并赞成父母的意见。生态安葬绿色、文明,是件移风易俗的好事,生前多孝顺老人比买块昂贵的墓地有意义得多。”郭林说。
2012年,为了推行惠民殡葬,引导群众选择生态安葬方式,自治区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选择绿色生态安葬方式的在免除基本殡仪服务的基础上,再减免500元的安葬费用。各地也积极出台生态安葬鼓励政策。通过大力宣传和政策引导,全区选择绿色生态安葬的已故特殊困难群众从2012年的172位增加到2014年的2025位,绿色生态安葬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同。
“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节地安葬方式,既可以有效降低殡葬活动对土地资源的消耗,又可以保护、美化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既可以遏制乱埋乱葬,又可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丧葬要求。推行生态安葬意义重大。”自治区民政厅副调研员王庆民说。
然而,民政部的一家研究机构近日发布的《殡葬绿皮书: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4—2015)》指出,生态节地葬受到冷落。在我区,选择生态安葬的比例也比较少。记者采访中,大部分人都认可生态安葬,但真正选择的人却不多。“去年母亲去世的时候,民政部门也向我们推荐了生态安葬,我们觉得好是好,但那样太简单,毕竟是最后一次尽孝了,想好好安葬母亲。”家住呼和浩特市的杨女士说。
对此,王庆民认为,推广生态安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推行生态安葬创造条件。“目前,自治区对公益性公墓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鼓励政策,旗县区建设公益性公墓由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个奖励100万元。”王庆民说。
其次,配套设施要跟得上。“公墓选址和配套设施既要体现文化传承,又要满足群众普遍的办丧需求。树葬是我区绿色生态葬的主要形式,树种选择应以适于我区生长,常绿的松、柏科树种为基调。这些树种在传统文化中象征着永恒和万古长青,寄托了逝者生前的夙愿及生者对逝者的怀念和哀悼。也要根据不同季节、特殊地形和气候,适当配置一些藤本植物、开花类植物和果树,这些花草树木可以美化环境,改变以往公墓一片寂寞凄凉和伤感的情调,吸引更多群众采用树葬这一方式。”王庆民说。
王庆民强调,对于选择绿色、环保、节地丧葬方式的群众,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对于引导群众支持国家殡葬改革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目前自治区正在进行殡葬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将出台自治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把绿色生态环保殡葬纳入法制轨道,将殡葬生态环保的理念固化在法律层面。(记者 霍晓庆)
[责任编辑 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