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列入环保部改革试点

19.02.2017  18:12

  记者在2月17日举行的2017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内蒙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已被列入环保部改革试点。

  会议提出,2017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专家指出,在公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着索赔主体不明确、评估规范不健全、资金管理机制未建立等诸多问题。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如何评估违法主体的责任?这是摆在环境执法者面前最为现实的问题。在监管法律尚有缺失,企业环保意识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和技术标准,才能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记着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内蒙古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已经迈开了探索的步伐。内蒙古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先后赴浙江、江苏等地研究调研学习,促进全区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政策研究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环保部门对全区工业园区、煤化工行业开展了环境保护调查,制定了污染物、挥发物、沉积物的测定及排放标准。此外,还派员参加了由环保部主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技术培训”,重点学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我区中心课题研究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持。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顺利推进,需要科研力量的强有力支撑。据悉,我区将紧紧围绕环保重点任务开展环境科技基础研究,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年变化调查研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调查评估等19个科研课题。(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钦柏)

[责任编辑 赵文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