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制定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25.05.2018  20:34

  2018年5月23日,内蒙古质监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的实施意见草拟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吕金华出席会议,自治区质监局特设局局长王磊主持会议,有关盟市质监局特设局、特检所负责人,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电梯行业协会、人保公司及电梯生产、安装、维保、物业、使用企业等单位代表共计25人参加了会议。
  我国是电梯生产和使用大国,近年来电梯事故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随着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电梯困人故障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较大。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该意见,自治区质监局快速行动,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实施意见》对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意义,并从不同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
  吕金华副局长在座谈会上讲了四点意见:一是电梯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定要作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尽快起草制定符合我区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三是大家要本着既考虑本职,又兼顾全局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四是本次对《实施意见》修改后还将印发至各盟市有关单位二次征求意见,同时征求自治区相关厅局的意见,基本完备后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准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