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蒙古语卫视、 通辽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电视节目》栏目

27.01.2015  11:42

开办《学习蒙古语言文字电视节目》栏目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相结合,使广大干部群众常用蒙古语会话水平得到提高,为进一步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交流、增进感情、凝聚力量、促进工作奠定良好的语言基础;使窗口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日常服务用语,为不通晓汉语的蒙古族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蒙古语服务;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用蒙古语与蒙古族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水平,增强基层干部服务蒙古族群众的能力。《学习蒙古语言文字电视节目》栏目的开播形式是在电视屏幕上有蒙汉文字、有声音,并由主讲人用蒙汉双语来领读、两个人或更多的人进行对话;讲授中用国际音标标注蒙古语,并汉字标注读音,同时兼顾蒙古语书面语和口语的关系,主讲人语速由慢逐步进入正常语速,从基础到简单再到深入,突出通俗易懂。为热爱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各族干部群众和读者提供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平台。
            《学习蒙古语言文字电视节目》栏目开播时间为:在通辽广播电视台蒙古语综合频道播出,每晚播一期,第二天重播一次,每期10分钟,由内蒙古蒙古语卫视频道主播讲授。开办《学习蒙古语言文字电视节目》栏目,是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有效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统一各民族干部群众思想认识的客观需求。特别是当今全市加快经济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开办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电视节目,对于普及和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凝聚各方面力量,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