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半月 包头市共登记立案1294件

21.05.2015  13:51

  核心提示: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1294件,与立案登记制改革前两周相比增长30.4%,其中行政案件居多。

  5月15日上午,包头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通报包头中院贯彻落实全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1294件,与立案登记制改革前两周相比增长30.4%,其中行政案件居多。

  据悉,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从5月1日起,人民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具体做法是,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立案登记制是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突破,从长远看,也为扩大司法权、提升司法公信奠定坚实的基础。立案登记制的建立,意味着不管诉讼标的多小,不管当事人的纠纷复杂还是简单,只要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到了法院就能依法立案,而且法院就能及时受理,并且加以审理裁判。(记者张婷婷)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