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看检察”助推内蒙古“法治红利”践行落地有声

14.01.2015  18:28

  人民网呼和浩特1月10日电 2015年1月9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由人民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台、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法制报、北方新报等6家媒体记录组组成采访团,前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百姓看检察”专题采访。

   

  “百姓看检察”采访团在新城区检察院与基层检察官面对面

 

   新城区检察院:“阳光新检”推动检务公开

  2015年1月9日上午9点20分,“百姓看检察”采访团走进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用平实的视角走访该院的各工作领域,切实体验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推行“阳光新检”以来的工作实际。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阳光新检”作为本院打造的检务名片,据该院检察长修仕军介绍,该院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基本原则,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检察机关终结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开答复制度,创新探索审查批捕公开听取意见机制。

   

  记者体验”新检在线“二维码

 

  除此之外,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发展需求简化检察院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在实现无纸化办公前提下先后开通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政府认证微信平台,同时专门成立了“两微”、网络管理和新闻发布办公室,即时发布信息动态、实时监督网络信息。不仅使检务公开渠道畅通,也能切实保障解决群众诉求的绿色通道畅通,切实提升做好基层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现已公开法律文书25份、重要案件信息36条,网上办理辩护与代理事项6件,发布程序性信息205件,实现了检务公开工作质的跨越。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察·检务公开大厅

 

   民区检察院:“活力回检”营造兴检文化

  当日下午2点,“百姓看检察”媒体团一行来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该院凭借“活力回检”的先行品牌理念,深化“执法阳光、服务阳光、队伍阳光”三项内容,不仅保证该院检察队伍的活力,同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该院检察院检察长郭建华介绍称,通过“活力回检”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把检察文化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角落。回民区检察院一楼的检务公开大厅,鲜活的办案指南、悉心的办案指导、丰富的检察文化图谱都成为该院打造“活力回检”最真实的写照。其中,该院自主研发律师资格查询系统和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有效破解了对律师“资格审查难”、律师“阅卷难”问题。

  参观结束后的座谈中,郭建华检察长谈道,“活力回检”就是就是要破除回民区这一老旧城区的“英雄守旧”的惯性思维。从观念深处转变,用创新理念改变,通过跨越式思维打造“绿色西城”的“阳光检察”,进一步拓展“活力回检”内涵。该院结合本区少数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设立蒙汉双语少数民族信访接待室更将法治阳光切实送到了百姓身边。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大厅

 

   赛罕区检察院:“齐头并进”加强信息化建设

  临近黄昏,“百姓看检察”媒体团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对于长期保持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和全国检察院系统先进的赛罕区检察院而言,齐头并进成为其主要的工作方向。

  仅2014年一年,该院即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4年6月,被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并获得全市检察机关“模范检察院”称号。该院检察长云志宏仍表示,该院信息化建设将继续作为该院建今后继续努力的工作重点。

  据悉,赛罕区检察院从2007年正式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伊始,不断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并逐步完成三级专线网、内部局域网、外部互联网建设及办案工作区建设。建成了全程数字化指挥系统、视听资料证据固定、安保监控、远程视频会议、视听资料证据固定、资料查询等系统。

  2014年初,该院还依托全国统一检查业务应用软件的上线运行,率先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的统一管理,实现了对所有执法办案活动实时、全程、动态的管理和监督体系。

  据悉,此次采访报道活动旨在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公信力,让百姓更多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向全社会弘扬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切实让百姓看到检察机关分享的“法治红利”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