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质监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16.05.2016  13:13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委),自治区锅检院、特检院,各盟市特检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和 2016年内蒙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根据《质检总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质监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区局特设局。
    附件:1.内蒙古质监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          
          2.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

内蒙古质监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新期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区局研究决定,在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基础上,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突出质量主题,筑牢安全防线,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总基调,强化安全发展和红线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以社会多元共治为手段,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巩固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成果,争取地方政府与财政支持,加强与住建等部门的合作,攻坚克难、综合治理,继续做好大会战建档问题电梯整改督查和服务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一是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要积极寻求政府支持,按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数据归集规则(试行)》(质检特函〔2015〕38号)要求,多种模式建设并不断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电梯服务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三是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行行业自律,强化电梯维保责任;四是要大力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功能作用;五是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顶层设计方案,全面推进法制、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努力实现治标向治本的转变,系统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以电梯改革试点带动其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全面改革。
    三、组织机构
    延续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指挥部工作模式,区局大会战指挥部转为攻坚战指挥部(附件1),统筹协调部署全区电梯安全攻坚战相关工作。大会战办公室转为攻坚战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仍由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具体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各盟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委)大会战领导组织相应转为攻坚战领导组织,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区局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电梯安全攻坚战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攻坚克难,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
    1.集中攻坚,抓紧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工作。对2015年电梯大会战建档问题电梯还未完成整改的,应当按照《关于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总结和后续监管工作》(质检特函〔2015〕71号)的要求,继续做好挂牌督办电梯的后续监管工作,监督使用维保单位尽快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2.加快电梯安全风险评估,监督整改。各检验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按照政府要求和用户需要,积极开展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做好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技术支持,促进挂牌电梯尽快完成整改,消除隐患。各盟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委)要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则》给出的安全评估结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等级,要求使用维保单位逐台制定整治方案,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监督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根据整改落实情况逐一销号。
    3.对于“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要报请地方政府,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维保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措等。
    4.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要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建档问题电梯、“三无”电梯组织“回头看”,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防止原有问题反复;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责令使用维保单位深入查找原因,进行彻底整改。
    5.总结经验,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认真总结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整治的经验,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将其制度化并延续到常态工作中;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电梯监督检查计划,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段,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二)多措并举,提升电梯应急处置能力和监管效能
    各盟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委)要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5〕804号)要求,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提高监管效能。
    1.多种模式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使用单位承担电梯应急救援主体责任、维保单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协调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调动电梯生产、使用、维保,以及行业协会、专业救援力量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种方式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在2015年一个国家试点城市和四个自治区试点城市基础上,2016年底其余盟市要全部开通运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以此为基础,加快在全区(旗县区)覆盖。
    2.加快推进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按照总局特设局印发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数据归集规则(试行)》(质检特函〔2015〕38号)的要求,调整规范相关数据记录和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定期统计和分析电梯困人等故障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分类监管。
    内蒙古特检院要建立自治区级数据中心,汇集盟市相关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对电梯的动态监管、科学监管。
    已经建成的盟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归集规则,向自治区数据中心上传相关数据,并开展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实时分析电梯故障和救援情况,为电梯维保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分级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为行政部门监管提供数据依据;各盟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电梯安全状况等信息,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用市场无形之手倒逼使用、维保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
    3.运用互联网+技术试点建设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已建成运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盟市要积极开展基于互联网+的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利用现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逐步扩展平台功能,推动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大数据安全监测公共服务系统。
    (三)改革创新,系统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安全生产监管、保监等部门沟通合作,研究解决电梯维修资金的提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动电梯责任保险等问题,联合交通、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公共交通、旅游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电梯安全联合监管。
    2.推进维保改革,实施分类监管。联合工商部门研究制定维保服务等合同范本,指导行业组织研究提出维保服务指导价格等,规范电梯维保市场。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及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建立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退出机制。年底前要组织开展对电梯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和电梯维保单位服务质量评定。对维保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发挥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转变监管方式。
    3.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监管能力。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求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各盟市要对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取证,做到持证上岗;明确工作职责,明晰权责边界,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稳定监管队伍,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建设。
    4.发挥电梯协会作用,实行行业自律。督促电梯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电梯行业的生产经营秩序,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的原则,禁止抬价、压价等不正当竞争,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5.推进电梯责任保险,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功能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有关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提高赔付能力,达到预防伤害事故、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各盟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委)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电梯所有权单位与电梯生产单位、检测检验机构等相关单位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力争电梯投保率达到60%。 
    6.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委)按照《关于做好《美丽中国梦 质检安全行》中国首部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系列科教片播放观看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使用单位、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监察机构等相关人员学习观看,联合教育、广电部门组织大、中、小学校学生观看,并于6月30日前将辖区内组织观看该系列片情况报送区局。继续开展“六一”儿童节、“电梯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公众中特别要对少年儿童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客观报道电梯安全状况,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开展电梯安全公益宣传,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是2016年质检总局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既是对2015年电梯大会战成果的巩固和提升,更是系统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治标到治本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系统总结电梯大会战中好的经验,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对策,改进方法,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要继续延用电梯大会战工作机制,毫不松懈、再接再厉,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方案、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重点在“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着力在建章立制方面下功夫,努力构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长治久安”。
    (二)落实任务,强化督查。各盟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委)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攻坚战年度目标、时间进度等具体工作层层分解和细化,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盟市要加强督查检查,工作进度情况每月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定期组织对旗县(区)及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按时完成进度指标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进度指标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尽快赶上。5月9日前各盟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委)报送电梯攻坚战工作方案,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以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形式(见附件2)报区局特设局,区局将对各盟市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各盟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委)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发挥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相关行业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与电梯安全工作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协调机制,部门合作,齐抓共管。重点要落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调动业委会、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营造 “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