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监所处巡视检察锡林浩特监狱工作
为加强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监督检察方式,提高检察监督效果。8月20日至22日,自治区检察院监所处副处级检察员郭中华带领8名检察人员,对锡林浩特监狱安全防范、刑罚执行、生活卫生、服刑人员权利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巡视检察。锡盟检察分院副检察长王美丽及监所处领导等陪同检查。
在巡视检察部署会上,郭中华宣读了自治区检察院《2016年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开展巡视检察工作方案》,就巡视检察安全防范、刑罚执行、生活卫生、服刑人员权利保障等四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锡林浩特监狱监狱长宫德文简要介绍了锡林浩特监狱的基本情况,并就监狱开展刑罚执行工作、教育改造工作、罪犯权益保护和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汇报。
在3天的巡视检察中,郭中华带领8名检察员分4个小组深入监管场所和职能科室,采取现场检查、安防设施检测、违禁品清查、与罪犯谈话和检查刑罚执行案卷、罪犯生活卫生账目等方式,对监狱近5年来罪犯控告申诉,2年来刑罚执行变更和3年来罪犯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严格、认真细致的巡视检察。
22日,郭中华主持召开检察情况反馈会,向锡林浩特监狱党委班子通报了巡视检察情况。会上郭中华指出,监狱罪犯管理和刑罚执行较为规范,监管和执法工作水平有了大的提高。对驻狱检察室的工作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监管场所各区域整洁卫生。民警队伍具有部队的作风,雷厉风行、干净利落。郭中华就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安防设施建设,严格规范执行刑罚,加强罪犯生活卫生规范化管理等项工作的要求和希望。
锡林浩特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宫德文代表监狱对自治区检察院巡视检察致以诚挚感谢。指出,锡林浩特监狱党委和全体民警对自治区检察院此次巡视检察高度重视、态度端正,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诚恳接受。下一步,监狱要分别召开党委会和环节干部会,通报巡视检察情况,一一对照、细化措施、责任到人、逐项整改。以此次巡视检察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努力提升监狱安全稳定、刑罚执行、罪犯管理再上新水平。(锡林浩特监狱 作者: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