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召开全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

12.05.2017  02:02

2017年4月27日至28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注册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及食品药品稽查局负责人、各盟市食药监局分管领导、各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人员及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业务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食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党组成员杨云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杨云峰总监首先肯定了2016年自治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取得的成绩。2016年全区各级监测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会议精神,结合国家中心提出的“稳数量、调结构、提质量、促评价”工作重点和中心职责,以安全监测为核心,进一步巩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监测基础,全面提升评价水平,在药械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为“十三五”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同时要求2017年全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要认真落实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科学评价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服务患者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坚持监测与评价并重,突出评价效率,及时预警,防控风险,扎实做好“两品一械”监测与评价各项工作。自治区中心主任其其格做了题为《巩固成绩开拓创新推动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

会议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自治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全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2017年监测工作重点任务;会议还通报了2016年及2017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包头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中心做了经验交流汇报;各盟市中心从体制建设、能力建设、发挥医疗机构主渠道作用等方面积极探讨、建言献策;同时进行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2017年是完成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的关键之年。要求各级监测机构认真落实区局和国家中心的工作部署,继续奋发进取,勇于担当,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作出新的贡献,使我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最后强调,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大庆之年,全区各级监测机构的同志们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只争朝夕、奋发有为、守望相助、共同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和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