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监狱多举措让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

17.11.2015  18:14

      近期,包头监狱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注重理清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章立制,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一、牵住“牛鼻子”,层层分解落实主体责任。2015年,监狱党委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监狱制定出台《监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细化党委、党支部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明确了具体责任追究办法。年初,党委书记、监狱长韩万平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党员民警再次签订责任承诺书,建立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
          二、用好“推进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韩万平监狱长、郭长海政委是逢会必讲,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年2次在分管部门(单位)、党建联系点开展党风廉政情况专题调研,并定期向监狱党委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成员认真制定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以上率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种好“责任田”,加强执法执纪监督。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要求,把工作重心转到对监督对象的监督,减少对工作过程的直接检查,加强对反映问题的专项检查,做到会转、真转、敢转。多方收集问题线索。二是面向服刑人员家属这一群体,纪委在会见室、内勤室等服务窗口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多方收集问题线索。牢牢抓住释前谈话工作,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释前人员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对相关民警及时提醒谈话并约谈监区领导,提醒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三是监狱于5月初组织中层领导干部到包头市九原区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利用书记上党课、组织观看专题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大力构建具有监狱特色的廉政文化。结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易出现人情送往不廉洁现象的特点,提前向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民警发送了“廉政短信”,提醒民警廉洁过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