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监狱安排部署最高法院“16规定”学习贯彻工作

16.12.2016  14:35

      近日,赤峰监狱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安排部署多项工作。

      赤峰监狱统一编印学习资料,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规定》内容。内容包括“16规定”新闻发布会解释及“12解释”与“16解释”对照表等。同时,监狱法制科结合落实监狱局《减刑假释标准案卷(试行)》工作,并于近期组织全体民警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会。

      此外,赤峰监狱还在罪犯中开展针对《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形式让罪犯学习了解“16规定”内容,引导罪犯正确认识“16解释”,端正改造态度,顺应新形势。

        2016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的发布实施,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又一次革命。特别是对“三类犯”及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期和减刑幅度影响较大,这部分罪犯极易产生思想波动,给监管安全带来隐患。因此,监狱为了贯彻落实《规定》而部属的各项工作,使得监区干警们能够及时发现倾向性和矛头性问题,果断应对,及时包夹管控,防止罪犯走极端,消除不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