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监狱深化“接待日”活动 促进罪犯积极改造

01.02.2016  16:52

        近期,包头监狱不断深化监狱长接待日、监区长接待日教育改造功能,积极引导和解决罪犯改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力促进了罪犯改造,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实行面对面接触。把接待日活动作为开展帮教的有利时机,不断丰富内容、扩大规模、增加次数,逐步形成每季度一次的监狱长接待日和每周一次的监区长接待日并行格局。同时邀请服刑人员家属来监狱“面对面”接触,既加强罪犯与亲属的情感沟通,唤醒罪犯新生的希望,又达到让罪犯亲属放心,理解、配合和支持监狱工作的目的。

      二是开展困难帮扶。把接待日活动作为解决罪犯实际困难的有力抓手,主动邀请地方工商、税务、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来监狱参与帮教接待,协调解决罪犯子女入学、经济纠纷以及房屋拆迁等实际问题,尽可能消除其后顾之忧,促进罪犯安心改造,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加入法律援助。把接待日活动作为开展法律援助的重要平台,对罪犯提出的罪名疑惑、刑期问题、经济纠纷、财产分割等方面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知识传授、讲解等活动,使罪犯切实感受到社会和法律的公平正义,有力促进罪犯认罪服法、安心改造。

      四是同步心理矫治。把接待日活动作为罪犯心理矫治的有利时机,及时了解罪犯改造中存在的不良情绪,并责成心理矫治部门跟踪开展心理咨询、矫治等活动,使罪犯整体心理健康状况得到了普遍提升。

          五是深化狱务公开。把接待日活动作为展示监狱形象的重要窗口。通过听取、征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等方面意见、建议,及时给予法律解读和解释,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展示民警公正文明执法和监狱教育改造成果,全面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