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部分抽检监测承检机构

21.11.2014  23:03

为了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检验监测能力,保证抽检、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了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测评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共有3家承检机构参加了本次乳粉样品盲样考核测评,主要测试内容是对乳粉中总汞、铬、铅含量进行检测。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反馈考核测评结果显示,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项目检测结果均为满意(总汞、铬、铅),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项检测结果满意(总汞、铅),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项检测结果满意(铅)。

针对此次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测评结果,我局于10月21日上午,约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要求承检机构说明检验情况,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确保抽检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乳粉中总汞、铬、铅的含量测定不满意结果整改报告》,在查找原因及整改过程中组织技术人员针对结果不满意项目的样品检测全过程及相关要素进行了全面系统分析,梳理出检测技术人员、仪器设备、试剂、标准方法和环境等方面可能带来的影响因素。并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对理化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检测质量控制意识;二是检测过程严格执行“理化实验室标准溶液配制、标定、储存及标识、编码规定”,减少人为误差;三是加强标准方法比对,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流程,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四是加强仪器设备维护,做好定期养护。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