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市场监管委四项措施加强邮件寄递行业监管

30.07.2015  19:15

 

    为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行业管理,乌海市市场监管委坚持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按照职能职责,采取四项措施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对邮件、快件寄递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严把主体准入关,规范主体资质。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5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从国务院2015年2月24日发布之日起,登记快递公司需到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委依照《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对不具备快递行业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到目前,全市共登记邮件、快件寄递企业21户,其中:海勃湾区15户,海南区3户,乌达区4户。

二是严查无照经营,强化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已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长效监管机制,在每次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都将物流快递行业作为检查重点,对辖区内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业务的快递行业主体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事项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规范,对无照经营从事快递业务的“黑快递”依法予以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三是充分发挥12315作用,规范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投诉举报,打击快递企业欺诈消费者、侵吞消费者货物、滥定霸王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通过行政指导、发放宣传资料、行政约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规范经营意识。并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快递行业的自律,坚决杜绝快递企业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马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