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建设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

16.11.2015  10:04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呼和浩特市食药局、食药安委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关于明确基层食药监管所、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的通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呼和浩特市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基本建成,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已经成为首府地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有效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作为落实“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强化旗县区、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明确了各级网格责任人员和监管职责。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85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农村(社区)聘请1600名协管员,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监管基础。
            二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将全市划分为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全面落实“四有两责”,制定了各级监管网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的工作职责,努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打通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形成“网格清晰、职责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
            三是加强网格监管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盟市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旗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充实加强网格监管力量,实现了有岗、有人、有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队伍能力建设,采取外出进修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管人员进行了轮训,提高了监管队伍的素质。
            四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运行机制。在不断加强市场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工作通报、业务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分级评定,全面推行分类分级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制,有效保障了首府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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