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实现新发展 兴安盟全面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工作

06.06.2016  21:02

5月下旬,自治区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在国家民委的督导下,完成了对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考核验收工作后,兴安盟把总结创建活动成功经验、巩固现有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未来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盟委行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全盟集中力量实施的“十项工程”,列入“十三五”规划,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求全盟上下始终保持创建工作不放松不懈怠,以通过验收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下大力气抓细抓实抓长。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典型宣传。紧密结合“五大发展理念”、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十个全覆盖”工程、扶贫攻坚和“十项工程”,充分体现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媒体把典型经验宣传出去,进一步扩大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强化氛围营造,创新活动载体。要求全盟各地各部门做到工作力度不松、宣传氛围不淡、创建活动不减。立足新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精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使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决心更加坚定;创新方式方法,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开展创建活动。

三是抓好巩固提升,实现长效常态化。要求各旗县市、全盟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旗县市要在总结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巩固提升方案(2016--2020年),明确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做到在巩固上下功夫,在深化上求突破,在提升上做文章,在常态化上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