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前三季度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8.10.2016  19:03

  今年前三季度,兴安盟城市低保人数达到41572人,共发放资金17998.92万元;农村牧区低保人数达到116674人,共发放资金22306.13万元。全盟现有农村牧区五保对象5580人,集中供养727人,分散供养4853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143.8万元;医疗救助109564人,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53.98万元。临时救助7893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22.29万元。全盟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337人,共发放供养资金1218.36万元。全盟现有孤儿353人,截至目前共发放孤儿供养资金417.18万元。按自治区民政厅的要求,对13名考入高等大学的孤儿实施了教育救助,累计资金48万元。全盟现有“三民”809人,1-9月份共发放“三民”生活补助资金519.7万元。

  在做好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兴安盟积极推行以旗县市为单位的“一个口径计算、一个标准核算、一把尺子衡量”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对全盟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目前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已经完成了工作任务,社会反响良好,其它旗县市预计年底前完成。同时,从2016年9月份开始,开展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更新升级,定期更新核对系统数据库中的社保、工商、财政数据,同时首次将殡葬、优抚、婚姻、民间组织四项民政内部数据汇总至盟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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