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司法局 民族局联合调研指导法务室建设

07.07.2016  14: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蒙汉双语并用工作,提升法务工作室服务功能,方便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办事,7月5日,由盟司法局局长革命,盟民族宗教局局长斯沁夫,盟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盟民族局民族宗教科负责人,阿左旗司法局局长,阿左旗民族宗教局副局长组成工作组,先后深入阿左旗新华街道南田社区法务工作室、通古淖尔群众服务中心联合法务工作室进行了调研指导。

        调研组一行对法务工作室的门牌标识、上墙公示内容、台账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法治宣传图书、材料进行了细致检查,对法律法规、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规范翻译等情况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就今后加强部门合作、资源整合、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盟民族局党组书记、局长斯沁夫指出,司法行政机关和民族宗教机关都共同担负着推进社会法治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今后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广泛宣传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维护民族团结、推动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参与社会事务、表达利益诉求,为建设法治阿拉善作出应有的努力。

        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革命表示,民族宗教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长期以来一直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在法治宣传教育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并提出几点希望:一是今后继续加强合作,经常保持联系,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送法进宗教场地等方面实现同步互动,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实际效果。二是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方面,希望民族宗教部门给予司法行政机关民族自治法律法规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等方面业务指导,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语言文字的正确规范使用。三是在编印蒙汉双语法治宣传资料方面,民族宗教部门给予司法行政机关一定的翻译指导和资金支持,解决当前蒙汉双语宣传资料翻译困难和资金不足的问题。

        调研组一行还赴福音寺、广宗寺启动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成立揭牌仪式,开展了“送法进寺庙”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