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启动“我参与、我承诺”道路安全文明活动

07.12.2015  13:53

  今年12月2日是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努力营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的社会氛围,盟公安局交巡支队联合乌市公安局交巡大队当日举办了“我参与、我承诺”大型交通安全文明公众倡议活动。

  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长金锐刚出席活动,盟公安局、乌市公安局部分负责人以及盟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盟运管处职工代表、交巡警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等近300人参加承诺活动。

  活动现场宣读了“文明出行我参与、我承诺倡议”,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中来,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记者温亮通讯员宋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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