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税局“四个+”提升税收执法工作水平

19.12.2017  11:06

      兴安盟国税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规范税收执法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控制+管理,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 成立税收执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进户执法工作进行规划控制,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深入学习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事项,分析研究相关工作事宜,制定相应措施,将规范进户执法与分类分级检查相结合,细化和分解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对号认领,对口实施,为推进进户执法工作落实提供保障。

      定向+简并,改进执法事项流程化。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确定被查对象,根据行业、规模以及执法人员情况采取定向和不定向方式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并在内外网站公布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有效防止“任性”执法、“人情监管”等问题。各部门上报的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进户执法事项由规范和改进执法协调小组整理、合并后进行统筹安排、统一分配,促进进户执法工作效率提升。

      共享+计划,助力国地税执法联合化。 国地税联合制定《联合稽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联合督导自查10户、联合进户稽查对象7户。双方将本部门执法计划、执法事项清单统一上传至FTP指定目录下,实现执法事项信息共享。共同实行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要求执法部门向协调小组上报计划,无计划不得进户执法,使进户执法行为更加严格、规范。

      分级+防控,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 按照分级分类新型征管模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盟旗两级税务机关风险团队建设。除区局指定的专项应对风险任务和转送的风险应对任务外,不单独组织进户核查。需要进户核查的,核查前通过查询金税三期系统、发票管理新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以及电话询问等形式做好案头分析,对能够排除风险的不再入户核查;对案头分析发现的问题需要实地调查、约谈企业的,事先详细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问题,带着问题开展核查工作,缩短在企业检查的时间,提高核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