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委:为任职10年以上的社区领导解决事业编

02.03.2015  11:43

  原标题:兴安盟委出台一号文件为任职10年以上的社区领导解决事业编

  近日,兴安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党的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兴党发〔2015〕1号),围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一系列抓基层、强基础的政策措施,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保障力、服务力和执行力。

  该一号文件提出,对抓基层党建工作实绩突出的苏木乡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书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连续5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党建工作达到盟级以上示范点标准(盟级以上示范带头人),且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有特殊贡献的嘎查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给予旗县市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工资待遇。其中,对累计任职10年以上的聘任制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经考核、审核并组织相关考试,解决事业编制。

  着力配强基层党建机构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对盟和旗县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现有的编制和职数范围内,或成立党务工作机构,或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从事党建工作。保证每个社区党组织配备1名专职党务副书记。设立1亿元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重点用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引领和带动村民创业致富。

  提高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和基层干部报酬标准。一号文件提出,从2015年开始,为每个嘎查村和社区各增长1万元办公经费;嘎查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不低于1.2万元,其他干部不低于1万元。同时,嘎查村“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按照平均每人每年至少2000元的标准,实行绩效报酬;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

  扶持嘎查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号文件提出,2015至2017年,盟级财政每年列支5000万元秸秆转化项目资金,每年扶持200个嘎查村实施秸秆转化项目。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要安排20%的比例,将产权(股权)按规定程序移交给嘎查村集体,扩大集体可经营资产规模。2015年盟级财政列支5200万元,用于26个“十个全覆盖”示范嘎查村建设,所建设项目能够作为集体资产的都要将所有权移交给嘎查村集体。2015年全盟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嘎查村要达到90%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的要达到50%以上。

  加强嘎查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从2015年开始,凡新建、改扩建的嘎查村组织活动场所,农区不低于300平方米,牧区不低于200平方米,城市和城关镇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到2017年,嘎查村组织活动场所达标比例要达到100%;2015年,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达标比例要达到100%。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组织保障。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工)委书记,并配备1名专职纪(工)委副书记或纪检干部,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嘎查村和社区党组织设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党纪监督。

  “今年盟里出台的新措施,不仅加大了对社区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的投入,对社区干部的奖励政策也更多了,真正解除了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红联巷社区党支书包莹说。(记者胡日查通讯员张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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