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强化措施 切实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11.02.2015  19:17

近年来,阿拉善盟以落实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7部委《关于印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202号)为重点,不断完善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行署分管副盟长任组长、行署秘书长和民政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阿拉善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阿拉善盟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量化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 。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阿拉善盟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并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教育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通知》,确定了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左旗中医院等5家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年龄阶段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实行24小时接待值班制,对来站求助人员和来电,热情对待,及时办理处置;实行快速响应机制,对热心群众举报流浪乞讨线索的,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实施救助;坚持每周一三五日城市街面巡视救助,劝导工作,加大主动救助力度。

三是加大基础建设力度 。于2011年开工建设了阿拉善盟社会救助站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该项目按照国家3级的救助机构建设标准设计,预计2015年3月投入使用;借助全盟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改革之机,通过对各旗(区)现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功能改造,增加救助站功能,目前,阿右旗、额旗都已完成了改建、挂牌工作,并投入了使用。

四是强化救助工作力度 。以开展 “冬季寒冬送温暖”和“夏季炎热送清凉”为主题的专项救助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力度。2014年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进城务工暂住人口遭遇突发急病、重伤病、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等救助800多人次。其中:未成年人67人次,老年人240人次,残疾人386人次,精神病人87次人。急医救治7人、精神病患者救治37人。自主返乡救助384人次,护送返乡63人,亲属接领返乡22人,提供食物、衣物等生活必须用品帮扶救助困难群众310人次,医疗救治(待查)6人,临时安置滞站人数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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