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协党组召开“严以律己”专题研讨会

28.08.2015  11:56

  8月25日,盟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福德主持召开盟政协党组“严以律己”专题研讨会并作研讨发言。盟政协各副主席、秘书长及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在畅谈了对“严以律己”重要性认识后,刘福德围绕党员领导干部严以律己谈了三方面体会。第一,严以律己要心中有党,对党忠诚。要坚定不移地坚守党的信仰,坚信党的理论,执行党的决定,尤其要贯彻执行好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第二,严以律己要心中有戒,敬畏法纪。要认请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自觉增强法纪意识、严守从政准则、始终修身养德,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第三,严以律己要心中有责,敢于担当。要围绕盟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全盟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党政所需、各界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在组织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活动中积极反映群众诉求,为推动我盟全面深化改革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汇集有价值、可操作的建议,不断提升政协履职为民的水平,增强政协履职实效。

  刘福德联系盟政协党组班子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查摆了律己不严的问题,剖析了律己不严尤其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危害性,表示要更好地带动、影响政协班子成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带电的“高压线”,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和班子成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政协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