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业厅对兴安盟、通辽市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24.11.2016  11:09

  11月中旬,自治区农牧业厅组成检查组,对兴安盟和通辽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大检查。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五大方面:一是各类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二是农机主管部门是否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场所,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是否集中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排除事故隐患、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四是是否制定了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建立了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五是本年度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农机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开展的。检查组先后深入、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尔沁区、科左中旗等旗、区,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植、养殖专业大户、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等场所和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及其监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同时对当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一并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继续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和范围,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加强风险意识和责任防控意识,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抓好节假日、重要农时环节、重点作业场所地段、重点问题的农机安全生产监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防范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要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源头管理,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农机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情况,讲明存在的问题和严重性,提出工作建议,争取进一步支持。

  检查组由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等部门组成,自治区农机监理站杜杰站长带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