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
14.12.2014 20:36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近日,盟行署办公厅印发了《 阿拉善 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医改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阿拉善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结合我盟实际制定的。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公平待遇、同等准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盟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固定资产、实际床位、门诊服务量和住院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完善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办各类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公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不得设置法律、法规以外的限制条件。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土地、税收、价格、医保定点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记者张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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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014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