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省份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推出创新“自选动作”

30.10.2018  11:52

  最近几天,随着湖北、新疆、内蒙古等多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获批消息的相继公布,省级机构改革的新闻备受关注。截至目前,已有多少省区市的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已经公布的多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有何特色和亮点?就此,笔者进行了梳理和采访。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省级机构改革的落地框定了时间范围、做出了路线规划。其中规定:“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近期,多省区市的机构改革方案相继“亮相”。截至10月28日中午,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等26个省区市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得中央批复。

  在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后,多省区市将正式步入省级机构改革的全面实施阶段。

  从目前获批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来看,在注重重构性和创新性的同时,也讲求高效性、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多省区市公布了党和政府的机构数量,海南为55个,广西为58个,广东为59个,浙江、福建、江西、湖北等多省份为60个,重庆为64个。

  在此次省级机构改革中,各省严格抓好“规定动作”,统一安排设置了同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总体一致的“必设机构”。为了回应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诉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此次机构改革中省级设置了诸如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实现了政府机构设置的优化。

  本次省级机构改革,中央给予了地方一定的机构设置自主权。经过梳理相关报道,笔者发现,不少省份推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自选动作”。比如,海南是旅游大省,为了适应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要求,整合旅游、文化、体育等职能,海南省组建了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再比如,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并单独设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划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协调职责,对外加挂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牌子。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