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制定《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

21.03.2016  16:00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倡导“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良好风尚,依照《自治区文化厅2016-2019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规划》,日前,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制定《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

  《方案》旨在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化系统文明单位为目标,以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礼仪素养为重点,引导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践行公共道德,恪守文明规范,普及文明有礼知识,抵制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该《方案》重点就主要措施、具体要求、评比奖励办法等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礼仪教学;书面考查礼仪知识;规范掌握蒙古族风俗礼仪;编辑《内蒙古艺术研究所文明守则》;奖惩办法;2016年工作台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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