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会体制改革专项督查组到司法厅督导检查
1月7日,以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李瑛玲为组长的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督查组到我厅督查指导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主任赵晓强和综治办张晓奇、田冬梅相参加了督察。司法厅副厅长王健代表司法厅党委作工作汇报,司法厅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汇报会。
王健副厅长围绕自治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整体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改革方案情况和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情况以及改革亮点工作进行了汇报。改革亮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司法厅2014年在全国率先实现旗县级以上三级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覆盖,2015年重点推进四级政府和国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了方案,明确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建立了相关配套机制。三是组织律师参与自治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已组织律师在自治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值班,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此项工作已在各盟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四是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区统一的12348蒙汉双语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均等化法律服务。五是深化狱务公开,实施面向社会、面向罪犯近亲属、面向罪犯的阳光执法体系,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六是在全国率先实现人民监督员全覆盖。自治区已公开面向社会选出80名人民监督员,指导全区12个盟市共选出人民监督员458名。七是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新突破,为盟市、旗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赋予执法资格,配置社区矫正执法特种专用车辆119台,研发了定位手机与防分离腕带相结合的新型定位系统,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八是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全区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平台的建设经验得到了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也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专项督查组听取工作汇报后认为:自治区司法厅落实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抓得细抓得实,大部分任务已完成,亮点工作突出,在承担的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相对较重的情况下,厅党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工作推动得有力度有成效。同时对完成下一步改革任务提出了以下指导意见:一是对照中央、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台账,谋划2016年改革任务框架,完成好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根据时间进度表逐项盯紧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二是2015年前期所做的亮点工作要继续加大推进力度,按照中央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强与自治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联系,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