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07.03.2017  19:31

按照厅党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部署,社会救助处党支部于3月3日上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学《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和做合格党员任务要求,联系社会救助工作实际,联系支部作风建设等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呼和同志出席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厅中心组2017年第4次学习会议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讲话精神,传达了《民政部关于河南省淅川县农村低保问题和中纪委监察部曝光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随后,支部书记通报了处支部会前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以及集体研究的整改措施情况。支部党员同志逐个发言,按照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

   冯呼和副厅长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社会救助处支部“两学一做”取得的成效,对支部党员的对照检查发言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此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动真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群策群力改进支部的工作。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得很好,大家讲认识、谈体会,摆问题、查不足,出主意、说措施,启发了思考和感悟,很多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很有帮助。

冯呼和副厅长就“做合格党员”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坚持不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支部党员要积极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以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牢固树立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政治理论和业务实践相统一。同时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第二,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践行合格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支部党员要提高政治素养,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做对党忠诚的好干部;主动履职尽责,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发生变化,支部党员要牢固树立“补短板、兜底线、解难题”的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恪守为民之责,努力保持好、发展好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权益。在日常工作中要“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善于创新”,认真履职尽责,在工作中、实践中提升自己,践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

第三,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2016年以来,各级纪委、民政部门先后通报了多起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的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落实监督指导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支部党员要严格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常思贪欲之害,保持警钟长鸣,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忠诚党的事业,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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