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部署开展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5月15日,自治区民政厅针对当前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在全区开展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兰恩华厅长在会上强调指出,在全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民政服务对象基本权益的根本要求、是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的必然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开展“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安全运行”的工作目标,全面组织开展好民政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开展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检查,此次专项整治不仅限于养老机构,还要对全区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不仅限于消防安全的检查,而是对基础设施、卫生防疫、用电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应急值守等诸多方面的全面检查。要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据《行政许可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手段、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质量,定期对服务机构审核审批、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逐步优化、简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申请审批程序,方便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办事,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要强化对服务机构人员的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大对服务机构一线护理人员考核、考评力度,开展“爱岗敬业、服务标兵”等评比活动,不断激发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在此基础上,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借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低保费、保床位、统一投保、市场化运作”的思路,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制度。
冯呼和副厅长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全区各级民政部门从5月中旬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督查的步骤,重点围绕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自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联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对无证经营场所进行治理5个方面,开展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和兴安盟民政局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民政厅领导、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旗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