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整治工作
12.08.2015 07:4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近日,通辽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整治社会组织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实施方案》,将利用1个月时间,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对象包括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其中,根据社会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将对社会组织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进行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具体包括:一是社会组织会费收取、使用不规范问题;二是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核评比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三是社会组织强制企事业单位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四是社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行为。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2.08.2015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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