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司法局积极部署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稳定工作

13.03.2015  13:3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社会稳定,为节日及会议期间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辽市司法局对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一、切实提高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和广大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要从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本地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机制、监管机制、帮教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动态上报机制,切实加强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走访排查。要对所在辖区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摸排清理活动,对重点对象普遍进行实地走访,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底数清,情况明。要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排除隐患。要认真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有关各项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落实日常报告、实地查访等监督措施,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要对涉黑、涉赌、涉毒、涉“法轮功”的刑满释放人员重点监控,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要会同相关派出所,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加强管理和监控。要落实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杜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对少数危险性较大、思想顽固的重点人群,要成立攻坚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促其转化。要重视和关注被宣告缓刑的青少年的矫正工作,通过整合社区矫正组织、人民法院以及青少年缓刑人员的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的作用,加强监督和教育,防止其重新犯罪。

        三、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和帮困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对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帮助申请低保、技能培训、介绍就业,有效解决其生活出路,提高其就业谋生能力。

四、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时限、责任和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上访、滋事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各旗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和工作预案,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三是要加强协调沟通和请示汇报。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监狱、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接收衔接和监管措施的落实,避免发生漏管、脱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市各地要落实应急力量,严格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确保长假期间每天有专人值班,坚持值班情况定时报告和重要情况即时报告,切实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值班通讯畅通。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