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最强禁烟令”能否让呼市烟民掐掉手中烟?

05.12.2014  13:27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被网友称为“最强禁烟令”。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控烟。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违反的个人及单位或机构都要受到相应罚款。面对“最强禁烟令”,市民能否真正做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记者近日走进首府不同公共场所进行了调查。

   室内禁烟喜忧参半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常识,许多人都能够做到自我约束。但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公共就餐区等场所的吸烟行为能得到较好的控制,而公共卫生间、行人楼梯走廊等场所的情况不容乐观。

  12月1日,在呼和浩特市万达广场三楼,记者走进一家餐厅,在就餐的近2个小时中,周围并没有随意吸烟的顾客。张先生与若干好友也在这家餐厅用餐,一行人中多数是男性,当被问及为何不在用餐期间吸烟时,张先生说:“餐厅墙上有明显的标志提醒不能抽烟,当然就不能抽了。在公共场所这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嘛!”

  记者又来到商场内的公共卫生间,刚刚走到门口就闻到了浓浓的烟味。正在清洁卫生的保洁员告诉记者:“商场里人来人往不能抽烟,许多人就跑到厕所抽。人们把烟头到处扔,弄得便池特别脏,不好清理,我们也想制止,可多数人根本不听。”记者看到,虽然卫生间内也张贴“禁止吸烟”的字样,但似乎并没有起到作用,吸烟者视而不见。而在公共卫生间旁边就是可供顾客步行上下楼的楼梯间,记者走进楼梯间,看到有两人正在一边吸烟一边交谈,虽然楼梯间内并没有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但记者看到这也对上下楼梯路过的其他人造成了影响,许多人经过吸烟的人身边时都会掩鼻通过。

   少数人室外公共区域也吸烟

  如果在室内不吸烟已经被大多市民所接受,那么“禁烟令”中禁止吸烟的室外公共区域市民还能做到吗?

  12月2日8时许,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许多市民正在公交车站等车。在兴安北路北方大厦站,记者看到有两位男士正在人群中吞云吐雾。另一位男士也在寒风中点燃了手中的香烟,烟雾顿时四散开来,此时站在这位男士周围的许多市民都纷纷转身,这位男士见状便走到了人群较少的地方继续吸烟。这是在公交车站经常能看到的一幕。每天都乘坐公交车上下班的市民刘茹告诉记者:“其实抽烟的人我能理解,但是他们在人流密集的时候抽烟就让我接受不了了。”刘茹说,她在等车时经常有吸烟者站在身边随手点燃手中的烟,“一股浓烟一下就扑到了我的脸上,让人很不舒服。”记者随机采访一位正在吸烟的男士,他见状只是掐灭了手中的烟便离开了。另一位正在抽烟的男士则告诉记者,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吸烟,觉得没什么。当记者告知“禁烟令”规定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也全面禁止吸烟时,这位男士表示以后会多加注意。

  12月3日9时许,在内蒙古妇幼保健院门诊入口处,记者看到有市民刚刚走出大门便掏出香烟点燃。一些市民也会在人来人往的医院外边打电话边吸烟。记者看到在医院外围南侧约100米处设有室外吸烟区域,但是真正在这个区域1991年,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博物馆、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共13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003年,中国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根据约定,中国应于2011年实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等100%禁烟。

  2011年5月1日,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在我区,《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早在1998年就已出台,并于2008年作出修订。其中,对禁止吸烟的场所、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违规处罚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详尽,而公共场所禁烟的成果却与预期相差甚远。

  在公共场所,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形:吸烟者肆无忌惮,旁观者忍气吞声。这种放任是对违规吸烟行为的最大纵容。在公共场所吸烟,伤害的是对周围人的健康,“二手烟”受害者应当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大声对违规吸烟行为说“不”。相信只要所有二手烟的受害者都能够站出来、喊出来,人人都做监督员,再加上法律法规的约束,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现象就一定会大大减少。(记者 李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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