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积极做好秸秆禁烧气象服务工作

19.10.2015  16:10

  中国气象报记者袁长焕 张恒翀报道 近期,黑龙江省将陆续进入取暖期和秸秆燃烧期,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10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会上,副省长于莎燕要求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尤其是容易造成雾、霾天气的气象信息,并做好与环保等部门的对接和沟通。

  为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和省领导的有关要求,省气象局、省环保厅、省农委三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省雾、霾及大风气候概况、AQI(空气质量指数)概况和秸秆焚烧气象条件进行了综合分析,根据综合分析提出了秸秆禁烧工作具体指导意见。

  据悉,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秸秆焚烧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气象局与省环保厅和省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划定2015年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域、禁烧区划定原则及相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责任,气象部门负责雾、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确保各项秸秆禁烧限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气象、环保、农业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限烧工作。三是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层层监督体系,层层抓落实,黑龙江省气象局将与其他部门对各地禁烧限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为了更加科学地指导秸秆焚烧,黑龙江省气象局还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开展秸秆燃烧气象指数预报研究,确保让农民选择适宜的天气条件进行秸秆燃烧,处理秸秆的同时又避免了空气污染。